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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案件受理费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案件受理费

又称诉讼规费,民事诉讼费用的一种。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案件时,原告或上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预先交纳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具有税收及经济惩罚性质。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受理费,按案件争议财产的标的额,规定一定的收费比例,依率计征。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件计征。我国案件受理费制度具有3个特点:
❶实行低费原则,以保障公民充分行使起诉权;
❷具有统一性,不因民事主体的身份不同而分别对待;
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或特定性质的案件,实行诉讼费用的宽、减、免制度。这3个特点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社会主义性质,并与剥削阶级国家的相应制度严格区别开来。参见[民事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

又称“国家规费”。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海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时,依法由原告予交的费用。案件审结后,这笔费用应当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担。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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