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栾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栾巴东汉大臣。字叔元。魏郡内黄(今属河南)人,一说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人。顺帝时,任黄门令,坚持学览经典,累迁至桂阳太守。在郡定婚丧之礼,兴立学校,课考吏属。得荆州刺史李固荐举,征拜议郎,守光禄大夫,后征拜尚书。因朝廷修筑陵墓侵毁左右民间坟冢,上书谏之,被梁太后坐罪下狱,禁锢二十余年。灵帝即位,复征拜议郎。党锢之祸起,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被诛,巴受株连,谪为永昌太守,辞以病,拒不赴任,并上书极力为陈、窦辨冤,被下狱,自杀。 栾巴 栾巴东汉志怪小说。葛洪撰。原载《神仙传》。《太平广记》卷十一录载。吴曾祺《旧小说》、王汝涛《太平广记选》(续)皆录入。栾巴,东汉蜀郡人,字叔元。曾为黄门令,后迁豫章太守。灵帝时,因党锢之祸而下狱自杀。本篇描写他亦人亦仙的事迹:成都人栾巴,少而好道,不修俗事。因蜀郡太守以师友之礼请之,则到太守处,即平坐,却入壁中去,冉冉如有云气之状,须臾,他即不在,而壁外人见他化虎而去。后举孝廉,拜为郎中,迁为豫章太守,庐山庙有一老狸为“神”,但常作祟,能使江湖之中逆向张帆的船迎头相逢。栾巴至该郡,往视庙中,老狸所化之神便不复在。栾巴即行追缉到齐郡。那老狸已化为书生,以郡守之女为妻。栾巴即作符,以神术召来老狸,便杀之。还豫章,为百姓除妖邪之患。后征为尚书郎。正月初一,在京都洛阳朝宴上,他已知此时成都市上失火,于是便接过御酒,饮于口中,向西南方喷去。后来成都方面回奏朝廷说:“初一失火,须臾有大雨从东北来,火乃扑灭,而雨中含酒气。”……作品通过对栾巴一生神异之事的描写,赞扬了他的为民除患消灾的功德。作品取材与其他“神仙传”颇为殊异。写栾巴亦官亦神,以官阶的升迁为线索,有机地把他的穿墙化虎、缉杀老狸、噀酒灭火等故事连在一起,既井然有致,也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又突出了主题思想。文中写栾巴身入壁中而到墙外和他于洛阳噀酒而灭成都之火的情节,题材也很新鲜,构思极为奇诡,意趣横生,颇有魅力。栾巴此人,在“神仙”中,很有名气。他的噀酒救火,已经成为后代不少神仙故事仿效的题材。栾巴入壁而墙外,则启发了《聊斋志异·劳山道士》的构思;追杀老狸精也为后代“许逊斩蛟”故事的前身。 ☚ 焦先 刘安 ☛ 栾巴 栾巴生卒不详字叔元。东汉时成都人。素有道术,能役使鬼神。事汉桓帝,迁至桂阳太守,甚有政声。曾当殿噀酒成雨,以救火灾。后还成都,不知去向。隋鲁范《神仙篇》诗曰:“王远寻仙至,栾巴访术迴。”诗又见《文苑英华》、《乐府诗集》、《诗纪外集》。事迹见《神仙传》及《历世真仙体道通鑑》等。 ☚ 左元放 葛玄 ☛ 栾巴 栾巴东汉思想家、政治家。字叔元,内黄 (今河南)人,亦曰蜀郡人 (今四川) 人。好道术,博涉经典。初为黄门令,后擢拜郎中,四迁桂阳太守。因该郡靠近南方边境,士人不熟悉圣贤经典、古训,巴于是为之订婚姻丧纪之礼,兴立学校,以奖进之。对一些下级官吏、勤杂人等,均教他们认真读书,并进行考试,按其学习成绩和能力授予官职。巴本人对政事亦能明察善断,在任七年,荆州刺史李固荐其治迹,征拜议郎。桓帝时官至尚书,后因谏得罪,禁锢还家。灵帝时,窦武、陈藩辅政,拜巴议郎。窦、陈被诛,巴以其党复谪永昌太守,辞病不行。上书理窦、陈冤,下诏切责,收付延尉,乃自杀。《后汉书》本传还说巴善呼风唤雨。 ☚ 廖冲 羲先 ☛ 栾巴东汉官员。字叔元。魏郡内黄(今属河南)人,一说蜀郡(今四川)人。顺帝时,为黄门令,迁桂阳太守,在郡兴立学校。后迁豫章太守、沛相。灵帝即位, 他任议郎,“党锢之祸”起上书为陈蕃、窦武辩冤,下狱自杀。 栾巴字叔元。东汉魏郡内黄(今属河南)人。博览儒家典籍,信道教。顺帝时为宦官,补黄门令。因性机能恢复而乞退。迁桂阳太守。在郡兴建学校,推广中原婚丧礼制。历豫章太守、沛相、尚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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