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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柳謇之“供顿不给”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柳謇之“供顿不给”案

柳謇之“供顿不给”案

柳謇之曾因齐王案获罪被除名。大业八年(公元612年),炀帝征辽东,召柳謇之检校燕郡事。后炀帝征辽失败,班师回东都洛阳,路过燕郡,柳謇之被认为“供顿不给”,即未能保障后勤供给的罪名,“配戍岭南”,死于途中。炀帝发动不义战争,失败后又迁怒于臣下,柳謇之正当其事,无端得罪。封建法制之随意性,罪名之滥加,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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