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语法范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语法范畴语法意义的类别。由同一性质的语法意义抽象、概括而成。它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语法范畴指由词的变化形成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的类聚,常见的有“性、数、格、时、体、态、式、人称”等;广义的语法范畴指任何语法形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的类聚,除了包括狭义的语法范畴,还包括词类语法范畴和句法语法范畴。词类语法范畴是词的功能意义的类别,如“名词范畴、动词范畴”等;句法语法范畴指结构关系意义的类聚,如“主谓结构、偏正结构”等。通常所谓的语法范畴多指狭义的语法范畴,它具有很强的民族特点。有无语法范畴,有哪些语法范畴,是一种语言的重要特点之一。不同语言即使都具有某一范畴,该范畴在不同语言中的具体项也不尽相同,如“数”在有的语言中分为单数、复数,在有的语言中则分为单、双、复数;此外,某一个具体项在不同语言中含义也不尽相同,如“复数”在只有单、复数之分的语言中含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在有单、双、复数之分的语言中则为“三个或三个以上”。语法范畴的一般特点是:(a)必须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来表现,每一种语法范畴各有特定的表现形式。(b)每种范畴并非固定不变,在语言发展历史中常常有所变化。如古英语的名词和形容词都有“性”的范畴,但现代英语中却无此范畴。(c)每种范畴所包含的几个量总是相互对立、排斥的,如现代英语中“时”这个范畴有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的对立,“数”这个范畴有单数、复数的对立。汉语没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一般观点认为汉语没有丰富的语法范畴。 语法范畴对包含共同语法意义的同类型语法现象所作的抽象概括。分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语法范畴仅指对词的形态变化所表明的共同语法意义的归纳。如所谓“性”、“数”、“格”、“时”、“体”、“式”、“态”、“人称”等。广义的语法范畴还包括词类范畴和句法关系。 语法范畴 语法范畴指同类型语法意义的概括,即同类型的若干语法意义凭借一类语法形式类聚为语法范畴。理解上有广、狭的分别。狭义的解释,传统上只指由词形变化所表示的同类语法意义的聚合,只涉及词以内与词类意义有关的语法意义。如英语中名词可凭借附加词尾 (或零尾) 表现“单数”“复数”两种语法意义。这两种意义便聚合为“数”范畴。又如俄语中由名词的 “主格” “宾格”“属格”“与格”等概括而来的“格”范畴。经常提到的这类语法范畴有“性、数、格、时、体、态、人称”等。广义的解释,又有两种情况。一种将词类也看作语法范畴,如高名凯《语法范畴》:“一般语法学家所说的广义的语法范畴指的是词类。”这样,就会有名词范畴、动词范畴等。另一种将范围放得更宽,将各种句法结构的关系意义的类聚以及句法成分 (句子成分)等也看成语法范畴,如高名凯《语法范畴》说: “……有的人于是就把构词法和句法上的语法意义也称为语法范畴。正如有的人把一切的语法形式都称为形态似的。这种办法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因为语法范畴是语法意义的概括,而语法意义本身比起词汇意义就具有更大的概括性,那末,构词法上和句法上的语法意义也就可以被称为语法范畴了。”这样,就还可以有 “支配” “修饰” “主语” “宾语” “有定” “无定”之类的范畴。在狭义和广义的之间,还有一种“准狭义的语法范畴”,指由词的外部形态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如汉语中由“了”等虚词附在动词上所表示的意义聚合。有的学者明确表示不同意将词类等看作语法范畴,如傅雨贤《现代汉语语法学》:“有人提出,词类本身乃至主谓关系、因果关系等,可不可以都概括为语法范畴?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词类虽仍属词法内的问题,但考虑到语法范畴是和形态相对应的东西,形态既没有给词类进行归类,语法范畴也就不应包括它们在内,因为它们是属于更高层次的归纳与分类。主谓关系、因果关系等是属于句法范围内的问题,就更不应算为语法范畴了,因为语法范畴是词法范畴内的东西。如果把任何范围内的语法意义 (不管属于词法的还是句法的) 都归纳为语法范畴,那么语法范畴就无异于语法意义了,显然这是不妥当的。”参见“语法意义”“准狭义的语法范畴”“分析范畴”。 ☚ 七、语法意义·关系·语气范畴 句法范畴 ☛ 语法范畴 语法范畴yufa fanchou语法学术语,指把同类型语法现象包含的共同的语法意义作抽象概括和综合后所形成的意义类别。语法范畴就是语法意义的类。每一种语法范畴必须由两个或更多的相互对立的同类语法意义构成,如单数和复数构成“数”的语法范畴;阳性、阴性、中性构成“性”的语法范畴等。语法范畴具有民族的和历史的特性,每种语言的语法范畴所概括的语法意义的内容和数量都是不等的。如俄语中名词代词等在句子和其他词发生关系时产生一系列词形变化,把这些变化所表现出来的意义总结起来,便是“格”的语法范畴。又如性的范畴,俄语、德语中均有阴、阳、中三性;法语有阴、阳两性;英语名词则可以说没有语法“性”的范畴;一些东方语言,如汉语,也没有“性”的范畴。一般说来,语法范畴可以浓缩为两个轴心:一个以名词为轴心,一个以动词为轴心,从而归纳出不同的各种范畴。在俄语中,前者具有性、数、格等范畴;后者具有时、体、态、式等范畴。掌握了语法范畴,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一种语言的语法结构,这对于语言的学习是极有益处的。 ☚ 语法形式 语法功能 ☛ 语法范畴某些可以概括成类的语法意义的总和,即对同类语法现象所包含的共同语法意义所作的抽象概括和归纳。如英语的名词都有单数和复数的对立,把单数和复数概括起来,就成为“数”的语法范畴。狭义的(一般的)语法范畴仅指由词的形态变化所表明的语法意义的归类,如印欧语名词的“性”、“数”、“格”,动词的“时”、“体”、“式”。广义的语法范畴把词类及各种句法关系也包括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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