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990年7月制订。主要内容为:1各国驻华使馆外交官来甘开放地区进行公务活动, 须在出发前两周, 由有关使馆向省外办直接发电报或公函提出, 同时报告外交部礼宾司; (2) 使馆外交官(大使、公使、参赞)来甘进行公务活动, 由省外办接待;(3)有关部门如因工作需要,拟邀请外国驻华使馆人员来访,须事先征得省外办同意,报省政府批准,邀请函由省外办发出,并抄送外交部;(4)会见按对等原则;(5)地方外办,不受理外国驻华使馆人员去非开放地区旅行的申请。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