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奇反革命案李英奇曾任盛世才“督办公署”副官处科长、财政监委会副委员长、政治训练处处长、公安管理处处长、秘密审判委员及审判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1939年,李英奇伙同他人,采用制造“阿山阴谋暴动案”、“喀什陷害案”、“学生阴谋暴动案”、“盛世骐被刺案”等手段反苏、反共、反人民。1937—1943年,先后逮捕中共党员、进步人士及无辜群众12万余人,屠杀6万多人。还逮捕在新疆的中共党员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100余人和亲苏人士若干人。对被逮捕关押的人士采取诱供、刑讯逼供、假对质等方法制造供词,然后以绳勒、放毒、活埋、剥皮、火烧、刀砍、枪击等手段杀害。1951年4月,新疆省人民法院判决李英奇等死刑并执行枪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