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李繁擅发兵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李繁擅发兵案 李繁擅发兵案唐敬宗宝历年间(公元825—826年),德宗朝宰相李泌之子李繁出任毫州刺史。境内有群盗,经常闯入民宅抢劫财物,前几任刺史皆不能捕获。李繁乃设计,先派人刺探出群盗的巢穴,然后发兵至其老巢,一举捕获,悉加诛斩,然后上奏朝廷。朝廷以为其未先报请其上级宣武节度使批准,便擅自发兵,犯有擅兴之罪。唐律规定:“凡无紧急情况,又不先言上而擅发兵者,为擅兴之罪;发兵十人以上徒一年,百人徒一年半,以后每百人加罪一等,满千人者绞。李繁不告节度使而擅发兵,所犯涉于此条。于是朝廷派遣监察御史舒元舆前往按问,舒元舆素与李繁有怨隙,又因上任不久,欲表现一番,于是推翻李繁捕盗之说,罗织构成李繁滥杀无辜,并以此上奏。敬宗下敕将李繁赐死于京兆府。世人皆以为冤。 ☚ 润州寺僧盗金案 李惎父子拒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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