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李素立谏枉杀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李素立谏枉杀案 李素立谏枉杀案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有犯法者,法司依律治其罪不当死,高祖特命杀之。监察御史李素立进谏道:“法者,人主与天下人所共有。法一动摇,则人无所措手足。陛下刚创宏业,岂能弃法!考位居法司,不敢奉诏。”高祖纳其谏,收回成命,其人乃免死。高祖自此对李素立格外器重,命所司授以七品清要官。吏部拟授雍州司户。高祖道:“此官要而不清。”又拟授秘书郎,高祖又道:“此官清而不要。”最后擢授从六品阶的侍御史。 ☚ 唐代 李幼良擅杀盗贼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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