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淑出走
五四时期女青年反抗包办婚姻事件。李欣淑,长沙市人,是自治女校的学生,自幼由父母包办与人订婚,未婚夫病死后,其父母又把她改配给一户姓彭的有钱人家,李对这桩婚事极为不满。1920年2月,受新文化影响的李欣淑毅然离家出走,以示抗争。她登报启事:“我于今决计尊重我个人的人格,积极地同环境奋斗,向光明的人生大道前进”。李欣淑出走引起社会强烈的反响。《大公报》连续发表文章,如《长沙第一个积极奋斗的——李欣淑女士》,说李欣淑“到北京实行工读去了”。《李欣淑女士出走后所发生的影响》一文,赞扬了李欣淑百折不挠的精神,认为她出走的影响比赵五贞所发生的影响要重要、远大、切实。顽固派却认为这是“世风日下”,大逆不道。一些青年从中看到了前途,受到了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