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xianyangshi renmindaibiaodahui changwuweiyuanhui lianxi daibiao banfa
重要文件。1991年10月31日由咸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共十六条。《办法》规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本级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和通过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联系本级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的具体办法。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本市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根据代表提出的重大问题,组织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同代表见面,直接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限期办理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编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建立代表来信来访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