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安败军案
后梁太祖开平元年(公元907年)春,诸军都指挥使李思安奉命率军攻取潞县,数月不克,士兵多逃逸。梁太祖朱温诏疏李思安败兵之罪,削夺其全部官爵,降为本郡平民。一年后,再启用李思安领兵,仍无胜绩。朱温对左右说:“李思安临敌果敢,没有胜过他的人,每当择材用人时,我都要重用他,但听到的都是他败军的消息,这种情况已有两、三次之多,由此可知以前说他是神奇飞将,都是虚诞之言。”乾化元年(公元911年),又任李思安为相州刺史,李思安认为所授官职低下,无意为政。后梁太祖北征,李思安候骑失误,壁垒荒圮,帑廪空竭。梁太祖以举兵屡败,判处李思安犯有渎职罪,按律,赐死于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