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鼎1910~Li Guoding
中国台湾知名经济学家,台湾经济起飞的主要谋划者、决策者和实施者之一。生于中国南京,1926年考入国立东南大学,主修物理及数学,1930年毕业后在金陵女子大学任讲师。1934年9月考取中英庚款公费入剑桥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两度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卢瑟福勋爵 (Lord Ernst Rutherford)。1937年“七·七” 事变后,尽管其师已商定延长其奖学金,但仍毅然回国参加抗日战争,投效航空学校任照测总队修理所所长。1939年在武汉大学任教半年。1942年任资源委员会资渝钢铁厂工务行政主管。1945年4月改调资源委员会工业处负责下属各钢铁厂的生产协调。1945年夏赴上海协助筹建中央造船厂。1948年7月赴台任台湾造船公司协理,1951年升任总经理。1953年9月任行政院经济安定委员会工业委员会专任委员,开始参与台湾工业经济管理与决策。1958年9月任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秘书长,开始参与整个经济规划与决策。1963年9月任台湾行政院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秘书长,12月任副主任委员。1965年1月任台湾经济部长。1969年7月任财政部长。1976年11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5个月后兼任行政院应用科技研究发展小组召集人,推动科技发展方案以改变经济结构。1988年退休后任 “总统府” 资政至今。1989年1月任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董事长,1995年后改任名誉董事长。
李国鼎虽然是学理工出身,没有系统地进修过经济学。但是他非常善于从实践中学习,从他人的经验中学习。他在理治繁重政务的同时,孜孜不倦于著书立说,文章有1500篇之多 (其中英文约300篇)。这些著述既是他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其经济思想的集中表现。同时,作为经济学家的李国鼎,他的经济思想主要体现在所提出的经济发展的政策主张和决策建议当中。
(1) 要建立 “计划性的自由经济”。这是李国鼎经济思想的出发点和总概括。为配合60年代开始的第三期四年计划,他在1959年底由美援会成立的工业发展与投资研究小组自任召集人,草拟 “十九点财经改革措施”,在1960年经行政院通过作为准则。同时研究如何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民间投资于出口导向的企业,因而制定 “奖励投资条例”,排除财税与土地法律不利于外销工业的障碍。李国鼎认为,自由的市场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不论是四年经济计划,还是“十九点财经改革方案”,都体现着发挥价格机能、发展民营经济的思想。早期他所推动的纺织工业、加工出口区的工业,后期推动并设立新竹工业园区所吸引的电子、资讯等高科技企业,几乎都是民营企业或政府参加了部分投资促其设立的民间投资人主持的企业。他曾总结说: “台湾经济发展中重要的东西,是朝着更大的市场方向前进。从演变的角度来看,台湾的政策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得益于始终一贯、坚定不移地向着自由市场的方向转变。” (1988) 他同时也认为,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即使在功能完备的市场经济中,政府至少有把握起两种作用; 一是加强竞争; 二是找出那些明显存在外部经济特征的生产领域加以共同利用。对于后来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无疑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他负责推动投资环境改善、产业政策规划、人力资源开发、科技研究与发展等,都使政府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台湾的经济制度原则上把握自由经济的精神,尊重私有财产与价格机制,鼓励民间企业,政府则除了创造一个优良的竞争环境,提供必需的经济财货外,基本上尽量减少对民间经济活动的干预。这一套民生主义的计划性自由经济,不仅能创造资源运用的最大效率,同时也能保证分配上的公平。” (1983)
(2) 经济稳定是经济成长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宏观经济管理的实践中,李国鼎深感经济稳定对于发展的重要性。他多次强调,“稳定是发展的先驱” (1970)。在严重的通货膨胀和混乱的环境中,不可能求得经济的快速发展。他认为,要求得经济稳定,“最重要的莫过于财政收支平衡了”。过去通货膨胀有过惨痛教训,其直接原因就是财政赤字。所以必须坚守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当然,这种平衡不仅是消极地控制支出,还应该包含积极的发展措施,如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等。要在更广泛、长期的观点上,对各项开支作出估计,考虑各项支出的优先次序,使财政支出达到最大效益。他还认为,“均富” 同样是经济稳定的重要方面。在经济发展中,政府必须注意防止财富过分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要使下层收入的民众能过更好的生活,使每个人都能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样经济才能稳定持续地高速发展。
(3) 把人力资源开发置于经济发展的首位。李国鼎是台湾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他在1961年就提出,在国家的开发中,需要各种各样的要素,但最重要的实为人力资源。经济发展实质上是土地增产和人口增加减速的过程。他不顾当时强大的阻力和压力,多次提出要实行人口控制和家庭计划。他认为,人口增长率越高,提高人均收入和支持经济增长的任务压力就越大。1964年初,他决定成立“人力资源规划小组”,并任召集人,对台湾的人力资源开发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 第一,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口科技文化素质; 第二,彻底改变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第三,改变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调整学科以适应经济发展; 第四,政府从多方面促进在职训练; 第五,大力促进对外人才交流,充分利用外部人才。从而形成了以政府行为为主导,教育与训练并重的全方位开放的人力资源开发模式。
(4) 立足自身储蓄,促进资本形成。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李国鼎早在美援会工作期间,就主张利用美援而不永久依赖美援。他参与宏观经济管理时提出的第一个重大政策,就是他作为1959年底成立的台湾工业发展与投资研究小组召集人,主持制定的 《奖励投资条例》,其主要内容就是改善投资环境,以减税免税等措施来鼓励储蓄和投资,并简化投资和征地等的审批手续。此条例对台湾的经济发展和出口,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他认为,引进外资是重要的,但最可靠的办法,还是靠自己节约消费,增加储蓄和投资。在许多重要关头,他力排众议,坚决主张提高利率以增加储蓄; 他全力推动台湾第一家专门为民间投资服务的银行成立; 他将自己酝酿已久的吸引投资、促进出口的设想付诸实施,设置了全球第一个“加工出口区”。这对台湾在自身积累的基础上稳步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5)要注重经济发展中社会文化因素的作用。李国鼎认为,一个地区经济开发的程度与其环境有极密切的关系,这个环境不仅包括自然资源、劳力供应、技术水准等经济因素,还包括文化传统、社会和政治制度以及政府的政策等非经济因素。“就影响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来说,后一类因素较之前一类可能力量更大。” (1960) 他认为,“东亚四小龙”和日本经济的成功,除了理想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一共同因素外,还存在着另一个影响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即社会文化条件可能为它们成功的共同因素。中华文化传统中,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如勤劳、节俭、开拓、奋斗等传统美德; 但也有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如缺乏企业精神、轻商、重家族而轻合作、缺乏新的商业道德及商业实务等。因此,在这种文化背景之下,经济发展中必须十分注意观念的沟通。“台湾经济发展的过程,与其说是在于新知识的吸收,技术的学习,资金的引进,还不如说首先是在于观念的沟通,因为观念之不沟通,什么事没法办,什么事办不好。” (1993)把观念的沟通作为经济发展的先导,对于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东方社会,是极有见地的。进入80年代,面对社会上 “尊严与价值的沦丧,道德与伦理的汩没,功利与物质的弥漫”,“企业的社会责任淡泊,人际的群己关系疏离”,他又思考现代化过程中的群己关系问题,提出在中国传统文化的 “五伦”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 之外,建立 “第六伦” 即“群己关系”,强调个人与社会大众间伦理关系的重要,通过建立 “推己及人” 和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来解决经济发展与社会道德失衡的问题 (1981)。这是经济学家们很少涉及但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
由于李国鼎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以及他对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卓越探讨,他在经济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1968年他在经济部长任内,因努力推动使台湾自农业社会变成新兴工业化社会,而获得菲律宾麦克塞塞政府服务奖。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专门设立了“李国鼎讲座”。英国剑桥大学伊曼纽(Emmanuel)学院1991年授予他“荣誉院士”称号,他成为受此殊荣的亚洲第一人。他还被美国波士顿大学等国内外11所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并受聘担任东南大学校务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名誉教授。
李国鼎
江苏南京市人,1909年1月28日生。中央大学物理系毕业,英国剑桥大学物理研究所硕士,南朝鲜成钧馆大学经济学博士。1937年回国后任武汉大学物理系教授。1939年任航空委员会航空学校照测总队修理所所长。1941年任经济部资源委员会资渝炼钢厂工程师兼工务组长。1945年冬去台湾。1946年任中央造船公司筹备处副主任等职。1948年兼任中央造船厂有限公司协理。1951年任台湾造船公司总经理。1953年起先后任台湾当局 “行政院经济安定委员会”委员、“工业委员会”委员、“原子能委员会”委员、中国生产力中心事副董事长。1958年任台湾当局“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秘书长兼“经济部工矿计划联系小组”与“工业发展投资委员会研究小组”召集人。1963年9月任“行政院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秘书长,同年12月升任副主任委员。1965年1月任 “行政院”政务委员兼 “经济部”部长,1967年2月任 “国家安全会议国家建设计划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1969年4月任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7月改任“财政部”部长。1972年5月 “行政院” 改组,仍任“财政部”部长,并兼任“国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理事。1975年因病辞去“财政部”部长职。1976年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应用科技小组”组长。1979年7月任“资讯工业策进会”董事长。后任“中央研究院中美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主任委员。1988年被聘为台湾当局 “总统府”资政。1963年当选为国民党第九届候补中央委员,1969年、1976年、1981年、1988年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1969年起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并任中常委。1993年8月、1997年8月先后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