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吾说
《金瓶梅》作者问题的一种观点简称。见民国初年伪托王昙的《金瓶梅考证》:“《金瓶梅》一书,或云李卓吾所作。”李卓吾,(1527-1602)名李贽,“卓吾”是其号,明代文学家。泉州晋江人。做过云南姚安知府,五十四岁辞官后,在湖北黄安麻城著书讲学。思想进步,公开以“异端”自居,多次严词抨击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倡导“童心说”,要求突破封建传统思想的规范。在文艺领城,重视小说和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并批点《水浒传》等书。著述甚丰,主要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初潭集》等。从王县所说看,认为“卓吾即无行,何至留此秽言”,显然亦得之传闻,并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