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龙1908—1979湖南湘乡人。解放前历任国民党第三战区政治部组长、《前线日报》社长,社会部处长,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国民党中央委员,宣传部副部长等职。1949年4月,担任国民党和平谈判代表团顾问,赞成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渴望早日结束战争,恢复和平。当和平条款遭到国民党当局无理拒绝后,他激于义愤,毅然选择了革命道路。解放后,历任政务院参事,对台工作委员会副主席等职。曾当选为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组织部副部长。 李俊龙逝世人物:李俊龙(1908—1979) 中国百科年鉴(1980)第119页
李俊龙李俊龙追悼会在北京举行 | | 人民日报1979年12月29日 | 李俊龙(1907—1979) 李俊龙(1908—1979) 李俊龙(1908—1979) | 汪 新主编 廖盖隆等主编 京 声 溪 泉 | 中国民主党派名人录第135页 现代中国政界要人传略大全第352页 新中国名人录第170页 |
李俊龙 李俊龙1908—1979湘乡市人。1928年肄业于武昌中山大学,留学美国。回国后,曾任 《前线日报》社长和国民党中央委员和宣传部副部长。1949年4月任国民党和谈代表团顾问,赞成中共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和谈失败,留居北平。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组织部副部长,对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 罗良宣 吴建国 ☛ 李俊龙 李俊龙湖南湘乡人,1908年生。早年肄业于武昌中山大学,后留学美国。曾任第三战区政治部组长,《前线日报》社长、国民政府社会部处长、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等职。1947年9月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及党团联席会议,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并任宣传部副部长等职。1949年4月担任国民党和谈代表团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参事,对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一、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务委员、组织部副部长等职。1979年12月11日逝世。 ☚ 李品仙 李复甸 ☛ 00003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