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yǒu xiàn zé rènогран ченная отвéтственность有限责任“无限责任”的对称。主债务人或担保人以其特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责任。大陆法民法理论认为: 财产责任与债务有不可分离之关系;其中债务为义务人应为之给付,财产责任为此给付义务之担保。有限责任人在债务履行不能时,仅以其设为担保的财产数额承担责任。现代各国民商法通常将股份公司 (法人) 视为经营债务的主债务人,将公司股东视为公司债务的担保人; 由此确认股份公司股东仅以其认股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无限责任” 的对称。有两种情况: ❶股东仅以其人股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称为股东的有限责任。 ❷公司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称为公司的有限责任。在债务额大于股东的投资额或大于公司的资产额的场合,股东或公司对债务的清偿,仅以其投资额或资产额为限,在此之外,不能再追究他们的清偿责任,由此,债权人可能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无限责任”的对称。有两种情况: ❶股东仅以其入股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称为股东的有限责任。 ❷公司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称为公司的有限责任。在债务额大于股东的投资额或大于公司的资产额的场合,股东或公司对债务的清偿,仅以其投资额或资产额为限,在此之外,不能再追究他们的清偿责任,由此,债权人可能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 ☚ 现代企业制度 无限责任 ☛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无限责任” 的对称。业主对一企业的债务清偿以他投入股份资本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清偿仅负有限责任的入股人为有限责任股东、他只对投入的资本额负有法律责任。有限责任是鼓励人们筹集巨额资本资助一大企业的一种手段,始于美国的股份公司,已成为各国建立大企业的一种重要方式。仅以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参] 股份有限公司 ☚ 国际惯例 无限责任 ☛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债务人仅以某一部分财产对某种债务承担其责任。包括物的有限责任和量的有限责任。前者指债务人仅以其财产中特定物或特定财产负其责任,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 后者指债务人对其仅于一定限额内承担其责任,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债务只以其出资于公司的财产数额为限。 ☚ 无限责任 相邻关系责任 ☛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无限责任”的对称。指债务人以法律规定的财产范围对某种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可分为人的有限责任和物的有限责任。前者指债务人仅以一定的最高财产额为承担责任的限度。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破产后所负的一切债务,仅以其入股的数额为限承担责任; 后者指债务人仅以特定的财产为负担责任的限度。如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所负担的责任,仅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 ☚ 财产责任 无限责任 ☛ 00009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