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最密切联系原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最密切联系原则

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原则。即当事人未明确选择合同准据法而由法院根据与此合同有关国家关系的密切程度来决定适用于该合同的法律的原则。一个合同一般因下列各种关系而同有关国家发生联系。如合同的缔结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标的所在地、合同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地、居所地,主事务中心管理地、营业地、合同争议审理地等等。所谓“最密切联系”,就是在上述各种使合同与有关国家发生联系的各种关系中,其中某一关系使合同同某特定国家联系特别紧密,从而以该关系为联结因素确定合同的准据法。过去多数国家以合同的缔结地为最密切联系因素,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合同的履行地为最密切联系因素。如德国、瑞士、意大利和一些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拉美的智利、阿根廷及墨西哥等国,都采用履行地法为合同的准据法。参见“最密切联系说”。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3: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