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单
船舶装卸工作结束,理货人员所进行的理货工作以及各项理货单证的签字手续办理完毕后,如果发现理货数字差错,货物错装、错卸、漏装以及单证处理错误等情况时,为挽回影响和损失,对外进行更正而编制的单证。凡经船方签认的各种理货单证,原则上不得对外更正。对于理货数字差错较大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外更正理货结果时,理货分公司应会同有关单位复查核实,提出更正理由,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对外更正。更正单主要内容有两栏: “原签证情况”和“更正情况”。“原签证情况”填写所要更正的内容在原船卸完时理货签证的结果。“更正情况”填写原签证情况有误而提出的更改意见。更正单由理货人员填制。如系进口货物理货数字差错,应填制一式六份,给船公司、外代、外运、海关、港区仓库各一份,留存一份。如系单证处理错误或其他情况更正时,填制一式三份,给船公司、外代各一份,留存一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