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策略General Strategy
采用普通策略的广告着力表述产品或服务带给用户的益处。广告既不以“最佳”自居,也不声称“与众不同”,因而几乎适用于同类产品的任何品牌。从广告的整体效果出发,普通策略最适用于宣传占据产品种类垄断地位,或主要统治地位的品牌。例如,AT&T在美国电话通讯行业占据绝对优势;竞争对手数量小,实力弱。AT&T长期使用的广告语“伸出手去联络他人”只是表达产品的用处,毫不涉及行业竞争,典型地反映了普通策略的特点。广告主通常能获得由广告宣传激起的销售量中的大部分。普通策略也适用于宣传某种全新的产品或服务。在产品推广初期,广告主是唯一的制造商,暂时地占据市场垄断地位。同时,广告主也担负着刺激和引导对该种产品基本需求的任务。通过长期召唤基本需求的广告运动,品牌名称和产品名称可能在受众心目中成为同义词。同时也给效仿者创造了市场机会;效仿者通常趁势经营大同小异的产品,迎合领先者唤起的需求,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