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建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54年6月17日达成协议,互相在对方首都派遣代办级外交代表,建立非正式外交关系。 1972年3月13日,两国政府经过谈判达成互换大使的协议,将代办升格为大使,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同日发表的联合公报宣称:双方一致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联合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并自即日起撤出其在台湾的官方代表机构。 中英正式建交后,两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