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
主体运用认识器官对客观对象的模写。主要包括由感觉器官所形成的客体形象和由思维器官形成的观念。映象是主体与客体双向作用的产物,同时受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双重制约。它一方面来自客体的客观状态,另一方面又来自主体的主观性,即主体的认识形式、认识能力、主观需要和精神状态。由于映象本身的两重性质,映象与本象有了质的区别。本象是客体本来的面目,是客观的,不依主观形式为转移的。而映象则是进入主体意识之中、被主观化了的客体本象。因而映象与本象的对立,在形式上就表现为主观和客观的对立。映象是本象的主观形式,它和本象的关系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主观如果完全真实地反映客体本象,作为主观化的映象就获得了主客观统一的存在形式,映象的作用就在于以观念的形态实现主客观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