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劳动局管辖几个都道府县的劳动标准局的劳动监察行政机关。日本劳动标准监察行政机构有:中央机构,即劳动省内部的劳动标准局;地方机构,即各都道府县劳动标准局和各都道府县辖区内的劳动标准监察署。地方劳动局是处于中间位置的劳动监察行政机关。这是根据劳动大臣的意见建立的,由于都道府县分散,不易管理,需要建立比都道府县更大的单位进行行政监督,为此,设立地方劳动局来管辖几个都道府县劳动标准局。地方劳动局受劳动大臣的直接管理。其内部设有劳动标准监察官,并根据命令配备必要的职员。地方劳动局长由监察官中选任。其职责:在省劳动标准局长的领导下,领导管辖区内的都道府县的劳动标准局长,掌管有关调整监察方法的事项,并领导所属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