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股票wú jì míng gǔ piàoбезымянная (предъяв тельская) кция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3条的规定,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 ☚ 无记名公司债券 无担保公司债券 ☛ 无记名股票Bearer Stock“记名股票”的对称。在公司股东名册和股票票面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地址和持股数量的股票。在这种场合,谁持有股票,谁就是股东并享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在参加股东会议或其他需要验证股东身份及权益数量的场合,持股者需要出示股票。无记名股票可以自由交易转让,不需办理专门的过户手续。 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 的对称。在公司股东名册和股票票面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地址和持股数量的股票。在这种场合,谁持有股票,谁就是股东并享有股东权益和义务; 在参加股东会议或其他需要验证股东身份及权益数量的场合,持股者需要出示股票。这种股票可以自由交易转让,不需办理专门的过户手续。德国、法国等国家的股份公司多发行这种股票。
无记名股票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和股票票面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及地址的股票。无记名股票的实际持有者就是股份公司的股东,谁得到股票谁就可以行使股东的权利。无记名股票和记名股票在股东的权利上没有差异,不同点只在于其记载的方法、权利行使的方式和通知股东的方式不同。由于公司不造股东的花名册,发行的无记名股票票面上也不标明股东姓名,因此在股东行使权利时,能够证明股东身份资格的只有出示股票。比如在分配股息和红利时,股东只有凭股票才能领取红利和股息;参加股东大会时,股东只有出示股票才有资格参加并享有表决权。公司因为没有股东的姓名地址,在发放股利或召开股东大会时只能采用公告的形式来发布能知,股东靠自己留心注意信息,才能避免误事或错过行使股东权利的机会。由于无记名股票的特点是必须实际地占有股票,谁持有股票就可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没有股东花名册可借查证,故为了防止伪造,无记名股票的印刷要求极为严格,在图案、水印、纸张、颜色、号码和防伪技术上都堪与印刷纸币相媲美。无记名股票的发行也较为严格,股东只有向公司缴足股金后才能得到股票。因为这种股票不记股东姓名和地址,若允许股东分期缴付,发给股票后往往就会找不到股东,无法催促其缴齐股款。无记名股票可以自由转让,亦无需办理过户手续。无记名股票的优点主要是便于流通转让。因为不必履行复杂的过户手续,使得既可以使更名过程简化,又可节省过户费用。另外可以减少公司发放通知的工作量,公司不必逐一通知每一股东,只需发放一个公告即可。其缺点主要是: ❶不利于掌握股东的分布情况,难以对付一些不利因素或违规操作对公司利益的侵害。 ❷安全性较差,一旦遗失股票便丧失股东权利,且无法挂失。 ❸股东每次行使权利都必须出示股票,有诸多不便。 ❹不利于公司和股东保持经常的联系; 召集股东参加一些非常规性的活动比较困难,如召开股东大会等。从无记名股票发行来看,联邦德国和法国等国的股份公司多发行不记名股票,其他国家不十分普遍。 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bearer stock“记名股票”的对称。在公司股东名册和股票票面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地址和持股数量的股票。在这种场合,谁持有股票,谁就是股东并享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在参加股东会议或其他需要验证股东身份及权益数量的场合,持股者需要出示股票。这种股票可以自由交易转让,不需办理专门的过户手续。德国、法国等国家的股份公司多发行这种股票。 ☚ 记名股票 面额股票 ☛ 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在公司股东名册和股票票面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及地址的股票。无记名股票的实际持有者就是股份公司的股东;谁得到股票谁就可以行使股东权利。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在股东权利上没有差异,不同点只在于其记载方式、权利行使方法和通知股东的方法上。由于公司发行的无记名股票不造股东名册,票面上也不标明股东姓名,因此在行使股东权利时,能够证明股东资格的唯一方法就是出示股票。例如股东必须凭股票才能领取股息和红利;参加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时都必须出示股票。公司则因没有股东的姓名地址,在发放股利或召开股东大会时只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通知,股东需要自己留心注意信息,以免误事或错过行使股东权利的机会。 由于无记名股票的特点是必须实际地占有股票,谁持有股票就可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没有股东名册可供查证,故为了防止伪造,无记名股票的印刷要求极为严格,在纸张、颜色、图案、水印、号码和防伪技术上都类似于印刷纸币。 无记名股票的发行较为严格,股东只有向公司缴足股金后才能得到股票。因为这种股票不记股东姓名地址,若允许股东分次缴付,发给股票后找不着股东,无法催其缴齐股款。无记名股票可以自由转让,亦不需办理过户手续。 无记名股票的优点主要是便利于转让流通。因不必更名过户,既简化转让手续,又可以节省过户费用。另外可减少公可发放通知的工作量,公司不必逐一通知每个股东,只需发个公告即可。其缺点主要是: ❶股东每次行使权利都必须出示股票,有诸多不便。 ❷不利于公司与股东保持经常性联系;召集股东参加一些非常规性的活动比较困难,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等。 ❸不易掌握股东的分布情况,难以对一些不利因素或不规行为作出有效防范。 ❹安全性较差,一旦遗失股票便丧失股东权利,且无法挂失。从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来看,联邦德国和法国等国家的股份公司多发行无记名股票,其他国家不十分普遍。 ☚ 记名股票 面额股票 ☛ 无记名股票bearer sha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