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服务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属于一种尽义务的社会活动。具体是由社区中的街道、居民委员会负责举办,无偿服务一般都是社会福利性质服务,其基本内容包括:(1)社会孤寡老人服务。通过实行群众性义务包人包户服务,或通过区、街兴办的福利院、敬老院解决老有所养问题。与共建单位设立医疗服务网,方便老人就近就医等。(2) 优抚对象服务。为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等。(3)残疾人服务。举办伤残人职业培训班和伤残儿童幼儿园,从多方面为残疾人服务。还组织寿星服务队、青年送温暖小组、红领巾包户服务队及军人家庭劳动服务站等。另外,根据服务范围的不同,无偿服务可分为社会综合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如开设 “婆婆课堂”、“婆媳课堂”、“家政、家教课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