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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新闻记者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新闻记者法

新闻记者法

1933年德国法西斯政府为摧残新闻事业,制订了新的法律。希特勒统治时期,实行了有史以来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文化统治。1933年公布了“新闻记者法”,规定编辑部负责人必须填表,待宣传部长接见后才能任用。编辑部负责人必须保证报上不得有“危害”国防、教育、经济及荣誉的一切报道。记者的条件是:(一)德国人;(二)有公民权和官吏资格;(三)受过专门教育;(四)祖籍是雅利安人,未与其他民族通过婚。“新闻记者法”实施细则中还规定,凡从事马克思主义新闻工作或其他“政治上有害行为者”,不得参加新闻事业。纳粹党对报纸的控制极严。每天早晨,柏林各日报编辑和其它大城市报纸的记者都聚集在宣传部,由戈培尔或他的助手告诉他们:哪些新闻应发表。哪些新闻要扣下,哪些新闻如何写,标什么题,哪些运动该取消,当天需要发什么样的社论。为防止误解,除口头训令外,每天有一篇书面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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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法

273 新闻记者法

中国历史上唯一的新闻记者法规。1943年2月15日,国民党政府颁布,共31条。对新闻记者的资格、权利、义务以及新闻记者公会的任务作了具体规定。规定新闻记者须有大专文凭,须向内政部申请发给记者证书,须加入当地记者公会或联合公会,须在法律认许之范围内发表言论,“不得有违反国策不利于国家或民族之言论”,“不得利用其职务为欺诈或恐吓之行为”,“不得兼任官吏”等,还规定了对违反者的罚则。此法规因剥夺了记者的许多正当权利,限制了新闻自由,遭到多数新闻记者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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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法

《新闻记者法》

1943年由国民党政府公布的关于记者(指报纸、通讯社的发行人、撰述、编辑、访员、主办发行广告之人)资格、权利、义务以及记者公会组成的法律,共有31条。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关于新闻工作者的专门法律,在新闻法学研究上有一定意义。从政治角度看,它反映了当时国民党政府对新闻工作者的全面控制。法律规定:“新闻记者于法律认许之范围内得以自由发表其言论。”同时又规定,违反三民主义者、背叛中华民国证据确实者、受新闻记者公会之会员除名处分者等多种人不得为新闻记者。法律规定新闻记者必须向政府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书,才能合法从事新闻工作,否则将予以处罚。新闻记者必须加入当地的记者公会,并规定了各级(省、市县)记者公会的建立办法。一个区域内只准有一个记者公会。公会的任务之一是阐发三民主义及国策。这项法律还规定了记者的文化水准资格,正式记者需要有大学或专科学历,或高中学历从事新闻工作两年以上,或低于以上学历从事新闻工作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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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法

新闻记者法

1933年德国法西斯政府摧残新闻事业的法律。据《世界十国新闻史纲要》一书记载,希特勒统治时期,实行了有史以来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文化统治。1933年,德国文化协会成立,下有七个协会,即美术协会、音乐协会、戏剧协会、文学协会、新闻协会、广播协会和电影协会。凡从事这些职业的人,都必须加入有关协会。这些协会的决定和指示具有法律效力,协会可以以“政治上不可靠”为理由开除或拒绝接受会员。除此之外,1933年还公布了“新闻记者法”,规定编辑部负责人必须填表,待宣传部长接见后才能任用。编辑部负责人必须保证报上不得有危害国防、教育、经济及荣誉的一切报道。记者的条件是:(一)、德国人;(二)、有公民权和官吏资格;(三)、受过专门教育;(四)、祖籍是亚利安人,未与其他民族通过婚。“新闻记者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凡从事马克思主义新闻工作或其他“政治上有害行为者”,不得参加新闻事业。纳粹党对报纸的控制极严。每天早晨,柏林各日报编辑和其它大城市报纸的记者都聚集在宣传部,由戈培尔或他的助手告诉他们:哪些新闻应发表,哪些新闻要扣下,哪些新闻如何写,标什么题,哪些运动该取消,当天需要发什么样的社论。为防止误解,除口头训令外,每天有一篇书面指示。对中小城市的报纸的杂志,则用电报或信件发出指示。“新闻记者法”实行后,大批报人被解雇或受到迫害。1934年,《格鲁恩邮报》周刊编辑韦尔克(Ehm Welke)在一次会上说,宣传部的官僚主义和高压手段使得报刊变得干巴巴的,他的刊物立即被停刊三个月。他本人被戈培尔撤职,并被送到集中营。在希特勒的迫害下,德国报业大受摧残。1932年,德国有日报4703家,1934年减至1200家,1945年减至1000家。世界闻名的沃尔夫通讯社于1933年被接管,改为官方通讯社。只有《法兰克福新闻》、《柏林每日新闻》、《柯恩新闻》、《汉堡海外新闻》等幸存。德国的三大报团乌尔斯坦因报团和摩赛报团被强行没收;霍治堡报团仍保留私人企业身份,但得由纳粹党组成人数众多的主笔团,实行检查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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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法

规定新闻记者资格、业务及责任、组织设置、惩处的法律规范。国民党政府于1943年2月15日公布, 曾于1945年8月23日明令暂缓施行,在台湾现仍有效。全文共31条。主要内容:(1)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是“在日报社或通讯社担任发行人、撰述、编辑、采访或主办发行及广告之人”。(2)规定了取得、丧失或不能取得记者资格的条件;与取得其他职务资格的不同规定是:新闻记者在国内必须有住所。(3)规定新闻记者的组织是新闻记者公会或联合公会,并规定了其任务及组织机构。(4)规定新闻记者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可以自由发表言论。(5)规定新闻记者的义务,以及以罚金为主要方式的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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