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一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李提摩太是英国传教士,译有泰西的《新史揽要》,著有《西铎》(1895),《新政策》(1896),《生利分利之别论》二卷,《七国新学备要》(1889),《速兴新学条例》等书。中日甲午战争(1894年)后,中国国势衰败,清政府回天乏力。作为旁观者,李提摩太认为中国之要事在于养民,而养民之要事莫亟于新政,《新政策》即为此而献。李提摩太在书中提出四条纲领作为养民新政之道:一、教民之法,二、养民之法,三、安民之法,四、新民之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李提摩太的这些建议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有广学会本。 新政策清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初九日(1895年10月26日),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会见翁同龢,向清政府进呈的意见书。主要内容是建议中国目前应办之事为与大国立约联交、修筑铁路、开设报馆、设立学部等九项,其中七项都提到要在清政府各部门任用西人;还建议设立“新政部”,作为推行新政的领导机关,内设总管八人,其中四人要由英、美籍西人担任,企图操纵中国政治,控制清政府。翁同龢除对任用西人等项予以批驳外,未能窥其实质,以为帮助中国变法,故将其转呈光绪帝。次年三月,又在广学会出版的《万国公报》上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