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学派xīn zhì dù xué pàiнеоинституцион льная шкóла新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又称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旧制度学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美国经济学的重要流派,它与 (旧) 制度学派共同构成制度主义。从其产生以来,一直被西方经济学界视为 “异端”。但当凯恩斯主义的正统地位受到威胁后,才受到经济学界的青睐。 新制度学派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加尔布雷思、鲍尔丁、格鲁奇、缪尔达尔和甘别尔等。新旧制度经济学的区别主要在于旧的主要研究企业的权力结构,讨论所谓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新的在继续研究企业权力结构的同时,探讨社会存在着的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并寻找协调的办法。 新制度经济学把科技革命作为研究的起点,采用制度一结构的分析方法来说明社会经济现实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了一整套 “新” 的改良主义的理论。其主要代表加尔布雷思把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看作是由少数大公司构成的 “计划体系” 和为数甚多的中小企业构成的 “市场体系” 所组成的 “二元体系” 结构。他认为前者控制、支配和剥削后者,形成了权力的不平等,这正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病症的根源。为此,他提出国家干预经济,实行“社会统治” 的控制工资和物价,实行计划化,调节和克服两个体系的矛盾。缪尔达尔也用所谓 “循环积累因果原理” 来解释美国黑人的问题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新制度学派宣扬技术决定论,认为科学技术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决定性要素。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企业权力转移到拥有知识的人的手中,使人们之间的差别仅是教育上的差别,社会的矛盾也转为有知识的人同没有知识的人之间的矛盾。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同时也存在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入和权力不平等。因此,应该重新探讨 “价值准则”,把 “权力均等化” 和 “收入均等化” 作为共同目标,从制度和结构上对资本主义进行 “改革”,使资本主义实现 “新社会主义”。其具体政策是: 实行累进收入税率以消除收入不均等; 实行最大公司国有化,依靠国家的经济立法和管理,依靠科技人员和教育家的力量实现 “社会革新”。此外,缪尔达尔还提出,发展中国家只要实现社会改革,把权力转移到下层大众手里,同时注意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实行土地关系的改革,行政管理以及教育改革等等,也能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新制度学派企图用社会风俗习惯和心理因素来解释社会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而歪曲了社会经济制度的真实内容。他们所谓整体演进的方法,实际上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翻版,其改良主义的政策主张注定是行不通的。但是,同许多保守派相比,新制度学派较为正视世界发生的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 凯恩斯革命 新剑桥学派 ☛ 新制度学派Neo-Institutional School20世纪50年代在继承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60年代末70年代初,得以进一步充实、发展和系统化。主要代表人物有加尔布雷思、缪尔达尔等。这一学派以制度与结构因素分析作为基本分析方法,强调制度与结构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否定庸俗经济学中的“均衡论”、“和谐论”,主张重新探讨经济行为的“价值准则”,提出了“二元体系”论和“循环积累因果原理”,建议实行一系列有利于低收入者和中小企业的改良主义的经济政策。 新制度学派Neosystem School现代西方经济学流派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加尔布雷斯、肯尼斯·博尔丁,瑞典经济学家纲纳·缪尔达尔等遵循制度学派观点,运用制度—结构的分析法,研究战后资本主义社会,故称新制度学派。他们分析财产制度、权力结构、利益集团的冲突及“价值判断”的准则,人们动机和习惯的形成、行为的选择及其对社会经济变化的影响。揭示西方制度的一些弊端,对当前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持批判态度。主张实行“结构改革”及“经济调节”等措施,以改善现代西方国家权力和收入分配的状况。 新制度学派又称“新制度主义”、“新制度经济学”。20世纪50年代之后形成的制度学派。分为两个学派: 1. 以出生于加拿大的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Galbraith,John Kenneth,1908— )为代表的新制度(Neo-institutional)学派。这一学派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继承了凡勃伦(Veblen,Torstein Bunde,1857—1929)的旧制度学派的传统。这一学派以批判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新自由主义而独树一帜。他们反对抽象的、单纯的经济因素的分析和数量分析,强烈批评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而主张使用制度-结构分析方法。加尔布雷思提出,在现代垄断经济体系中,市场机制和完全竞争的力量不能自动地平衡经济活动,起平衡作用的是各种抗衡的组织力量,如强大的卖主和强大的买主、强大的大公司和强大的工会。这种抗衡力量可能转变为反对公共利益的强大力量,如大公司和工会相持不下,结果有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和非工会工人的利益。他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变化,提出美国已高度发达,成为“丰裕社会”和“新工业国”,这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和技术的专门知识已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这时不是由资本家掌握企业的权力,而是由掌握专门知识的人掌握企业的权力,即技术结构阶层掌握了企业的大权,企业不再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不再听命于市场,而是追求稳定和增长。但这种社会不是完美的,而是有弊病的,还有贫困,组织力量的强大使个人的独立性受到压制,人们在精神上变得空虚和贫乏等。他提出实现“新社会主义”的主张,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由少数大公司构成的“计划体系”和大量中小企业构成的“市场体系”所组成的。“计划体系”有权力,“市场体系”没有权力,前者剥削后者,权力的不平等引起收入的不平等。“新社会主义”就是要减少“计划体系”的权力,提高“市场体系”的地位,使两个体系的权力和收入均等化。 2. 以美国经济学家、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Coase,Ronald Harry,1910— ),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North,Douglass Cecil,1920— )和福格尔(Fogel,Robert William,1926— ),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Buchanan,James McGill,1919— )、威廉姆森(Williamson,Oliver Eaton,1932— )、张五常(Cheung,Steven N. S.,1935— )等为代表的新制度(New institional)学派。这一学派的一些理论早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即已提出,但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到20世纪70—80年代,开始成为“热门”理论。这一学派受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Commons,John Rogers,1862—1945)的影响较大,但又可追溯到更早的亚当·斯密(Smith,Adam,1723—1790)、约翰·穆勒(Mill,John Stuart,1806—1873)等。这一学派既有别于旧制度学派,又有别于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该学派一方面批评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新古典经济学不切实际,谈企业而不考虑其实质,论市场而不涉及法律;另一方面,又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这一学派提出了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重要理论。在交易成本理论中,在康芒斯把“交易”概念一般化的基础上,科斯进一步提出“交易成本”(或称“交易费用”)概念,并将其一般化。交易成本是指为实现交易而付出的搜寻费用、谈判费用、签约费用、实施费用等。资源配置有三种方式,即市场配置、企业配置、政府配置。科斯认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处于基础性和首要地位,但当市场的交易成本较高时,企业和政府配置才是替代市场起作用的资源配置方式。因此,经济组织的目的和效果就是节约交易成本。在产权理论(又称“产权经济学”)中,科斯对“产权”概念进行了扩展。过去,产权只限于对物的所有权。科斯则将产权扩展为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如工厂是否有排放污染的权利、居民是否有不受污染的权利等。这些权利是原来所有权中没有包容的。这种产权的界定是一种制度和规则的安排。只有合理界定了产权,才能通过市场本身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的效率。在公共选择理论(又称“公共选择学派”)中,布坎南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考察政治领域中集体决策和其他非市场决策过程,研究政治制度与帕累托最优经济状态之间的关系。诺思和福格尔运用产权理论、新古典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重新考察了欧美经济史,创立了新经济史学派。 新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Neo-Institutional School在旧制度学派的基础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演变和发展起来的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它以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等人为代表。在理论上以研究“制度”和分析“制度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目标,既反对凯恩斯主义,又反对货币主义。在研究方法上采用制度—结构分析的方法。它反对局限于抽象“经济”因素范围内的分析,反对传统资产阶级经济学和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数量分析方法,主张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应把所有“非经济”因素(如政治的、社会的,以及经济的结构,人与人的关系)都包括在内。在政策上主张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结构改革”,从制度上和结构上抑制“强者”,扶助“弱者”,使二者地位平等,收入平等。 ☚ 经济增长理论 理性预期学派 ☛ 新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New Institutional School指以产权和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将其称为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更为正式,此概念是由O·威廉姆森 (O. E. Williamson)首先提出来的。该派人物众多,如下诸位必须着重提及,罗纳德·科斯 (Ronald H. Coase)、道格拉斯·C·诺斯 (Douglass C. North)、哈洛德·德姆塞茨 (Harold Demsetz)、张五常(Steven N. S. Cheung)、威廉姆森·巴塞尔(Yoram Barzel)、莱昂斯·戴维斯 (Lance Davis)、T·W·舒尔茨 (T. W. Schultz)、V·W·拉坦 (V. W. Ruttan) 等。 该学派主流是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与交易费用经济学和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绩效和变迁经济学。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基础性概念之一,现已延用到广泛的研究领域,如委托代理关系、企业内部考核、科层组织与纯市场间各类型经济组织形态、外部性问题及寻租活动等经济社会与政治问题的研究。经济史学家穿越时间,考察历史上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决定因素,揭示制度的不可或缺,即制度在经济过程和经济成就中的内生性,从而衍生出制度分析模型; 发展经济学家穿越空间,考察不同增长和发展水平国家的经济中影响和制约经济成就的制度因素,继W·阿瑟·刘易斯 (W. A.Lewis)和舒尔茨奠基性工作后,形成了发展经济学中的制度学派。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反制度主义对传统经济理论及方法论的诋毁和主要运用哲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方法分析制度结构及运行的作法,志在建立一个涵盖资源、技术、偏好和制度即不遗漏任何重要经济变量的经济学分析体系。现已涉及如下主要领域: 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科斯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宽化为交易费用概念,此概念现在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即制度运行费用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 一块计入,纳入经济分析体系。科斯对交易费用概念的贡献最具基础性意义,架起了制度、交易成本与新古典理论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国家与产权理论。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社会福利最大化与使统治集团岁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从历史上看,国家的普遍趋势是产生低效率的所有权。没有国家 (也就没有产权) 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以致产权低效率),这种“诺斯悖论” 在现实世界中是经常存在的,科斯定理由此得到现实的佐证。 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信息的不完全或不对称以及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偏离,“搭便车”与“囚徒困境”便有了着生的基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1994)。 制度变迁模型。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对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 “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制度企业家们对制度创新的偏好要受到意识形态、社会知识结构等因素制约,在供给制度创新时着重考虑的是本身效用目标函数的增值。新制度经济学家还认为,国家握有暴力潜能,供给制度具有规模经济,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具有特别作用; 制度的公共品性质以及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不一致,自发诱致制度供给便有短缺的可能; 受认知和组织等因素的限制,制度的发明、选择和执行均需耗费时间,制度实际供给滞后于潜在获利机会。 制度供需及均衡。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宪法秩序、技术和市场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成本、制度存量和宪法循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制度供需两相适应,趋向于制度均衡状态,人们满意于这种状态,无意改变。但此种情况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的制度常在非均衡状态下运行,制度变迁的诱因也正在于此。 上述研究领域尚有待继续深化和细化,新制度经济学的目标较业已涉足的领域要宽广高远得多,已有的成就只是聊补传统经济理论对制度结构、运行和变迁分析的极度不充分,是构建涵盖资源、技术、偏好和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体系的前奏。不仅如此,新制度经济学还着力探讨现实世界提出来的问题,强调不囿于“人是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正统经济学假设,从观察现实的组织和现实的人出发,注重实际效果,这种工作也有待全面持续展开。同时,科斯定理及对该定理的应用等许多论点,先后受到一些人的质疑与批评,表明新制度经济学还极不成熟和完善,需要进一步修正和发展。 ☚ 制度学派 历史学派 ☛ 新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neo-institutional school参见“制度学派”。 ☚ 制度学派 斯德哥尔摩学派 ☛ 新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界中的一个激进派别。他们强调制度分析,以“结构改革”为研究的重点,分析科学技术进步对现代资本主义性质特征的影响及现存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矛盾,提出改良主义的社会改革方案。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其思想渊源于旧制度学派的制度学说。主要代表人物有加尔布雷思、包尔丁、科姆、海尔布罗纳、沃德、格鲁切以及缪尔达尔等人。新制度学派并无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大体上说,他们的共同思想倾向是: 更多地从制度方面或结构方面来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变化及其矛盾,认为资本主义的弊病在于制度结构的不协调,并着重从结构变化方面去推测资本主义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社会改革的方案。该学派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承袭凡勃伦的基本思想,批评凯恩斯主义者突出数量分析而把制度分析摆在次要地位的方法论,强调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是结构改革,而不是数量的增减,断言制度方面的目标比经济增长的目标更为重要; 把制度解释为人类本能和外界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形成的和广泛存在的习惯; 其研究对象超出了传统经济学的范围,而涉及到法律、伦理、心理等学科; 强调资本主义制度是一个因果动态过程,主张用演进的方法和整体的方法来取代“新古典学派”的均衡方法及个人主义方法。(2) 现代科学技术的作用。根据“技术决定论”来描述资本主义经济的演进过程,以生产要素重要性的更迭来解释制度的演进和权力的转移; 提出转形理论,列举“新工业国”、“后工业社会”的种种特征,论证科学技术的进步导致现代资本主义发生了质的变化。(3) 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批评自由放任政策,承认资本主义存在一定的“缺陷”,承认资本主义缺乏自动保持均衡和经济增长的内在力量,因而主张社会对经济进行统制。主张由国家干预经济,调节和仲裁劳资纠纷,限制垄断组织的权力,促使大公司适应科技进步和大规模投资的要求; 提出进一步完善作为“专家组合执行委员会”的国家,使其成为替整个社会谋利益的“全民国家”。(4) 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提出各种乌托邦的社会改良方案,如加尔布雷思的“新工业国”和“新社会主义”、贝尔的“后工业社会”、包尔丁的“后文明社会”等。其中以加尔布雷思的“新社会主义”方案较有代表性。他依据其“二元体系”学说,提倡信念解放,主张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实行结构改革,使市场系统和计划系统的权利和收入均等化,从而实现“新社会主义”。 ☚ 供给学派 激进政治经济学派 ☛ 00009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