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质
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也是古代散文美学范畴。源于孔子的“文质彬彬”说,本指个人修养而言。刘勰则改造并发展了传统的文质观。《文心雕龙·情采》篇说:“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这里讲的“文”与“质”,是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概念。“文”指形式;“质”指内容。以文章论,“文”是指语言、色彩、音律、体制等表现在外面的东西,“质”是指思想、感情、义理等内部的本质的东西。刘勰强调,有什么样的“质”,便有什么样的“文”。水性流动,便有波纹,花木是实体,花朵便悬空开放,有一定的内容,便有相应的形式附着于其上。另一方面,刘勰也强调“文”的积极意义,“文”不仅是“质”的附庸,同时也对“质”有表现作用、辅佐作用、推进作用。比如虎豹,如果其毛皮没有斑斓的文采,威势自然减少几分。因此,“质”也要求“文”能彰明、突出“质”的作用。刘勰把内容和形式的主从关系、辩证关系讲得如此全面、精辟,对后世散文创作与批评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