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县残户籍 敦煌县残户籍存S.4172、4175及P.2018背等残卷。其中S.4172为至道元年(995)敦煌住户何石住、高安三、索富住、李兴住、张富昌、索住子等人的都受田籍。所请之田均无定制,视各户实力受给,表明隋唐以来受田制度的改变。 ☚ 吐蕃子年沙州百姓氾履倩等户籍手实残卷 唐高宗总章二年八月、九月传马坊传马传驴使用文书 ☛ 敦煌县残户籍 敦煌县残户籍存S.4172、4175及P.2018背等残卷。其中S.4172为至道元年(995)敦煌住户何石住、高安三、索富住、李兴住、张富昌、索住子等人的都受田籍。所请之田均无定制,视各户实力受给,表明隋唐以来受田制度的改变。 ☚ 吐蕃子年沙州百姓氾履倩等户籍手实残卷 唐高宗总章二年八月、九月传马坊传马传驴使用文书 ☛ 00010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