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的原则jiaoyupingjia de yuanze
由于教育评价具有强烈的导向性,因此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原则,才能使教育评价起到良好的作用,使之走上科学的轨道;否则,将起不良的作用。
方向性原则 主要指在评价整体上应遵循下列方向:
❶符合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教育方针及有关教育的政策法令;
❷符合教育发展及教育改革的方向;
❸符合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教育客观规律;
❹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实际。
客观性原则 主要指评价目标体系的建立必须全面,不能遗漏;评价内容的分类必须合理,符合事物的原貌;评价权重的确定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力避主观随意性。评判者在实施评分时,应以事实为准绳,保持客观、公正,不受外来干扰的影响。
可观测性原则 主要指在制定评价标准时,应以可观测的行为动词来陈述标准,避免使用形容词,使评判者易于理解和操作。对不可观测的东西,应以回避为宜。
数量化原则 主要是指对指标的具体评定应以数量化的形式出现,对评定结果的综合应符合一定的数学模式。坚持数量化的原则,并不是取消定性,而是使定性更为合理。能直接量化的,应采用直接量化方法;对直接量化较为困难的指标(如综合性强、具有多质性的指标),可采用先定性描述,再用量化或用模糊数学的方法来处理。一方面要尽量编制出同质的、以特定数量来衡量的指标,另一方面应努力寻找或创造更有效的评量工具和数学模型。
可行性原则 是指在评价中尽可能使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简便、实用、可行,使评价环节减少,工作量降低,使数据较易处理。但此举应以不牺牲评价的科学性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