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立法
预算立法是为了制约预算行为,使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为使预算具有权威性,确保预算的顺利执行,必须确定必要的预算程序,并通过立法赋予预算以法律效力。通过立法还可以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责权范围,经过预算立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权利。
预算的立法体系包括层次不同的多种法律和法规:
1.宪法
宪法是预算立法的基础,是制定其他预算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各国的宪法都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在预算活动方面的权限和权利进行规范。例如,美国宪法在赋予联邦政府征税、预算支出等权力的同时,也赋予州和地方政府某些自主权力。日本的宪法规定了国会在处理财政预算方面的权限,税种、税率变动的批准权,公债发行批准权,季度预算批准权等。
2.预算法及其他预算法律法规
预算法是预算工作的基本法,用以规定编制预算的原则、内容、收支管理办法等。此外还有权力机关颁布和制定的其他预算法律和法令,包括规定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收支范围划分的法令,规定预算收支手续和有关账务技术处理的法规等。地方权力机关也可按宪法赋予的权限,制定本地区域性的预算法规。由于预算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用法律来规范预算。如美国的《国会预算方案》、《预算会计法案》和《平衡预算法》。中国在1994年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该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其他有关法规
其他法规包括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涉及预算收支的经济法案,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所颁发的各项实施规则和指令等。
中国政府预算执行中的主观随意性比较多,特别是在财政体制实行分级包干的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不够完善,存在很多超出预算的问题,如预算的追加缺乏严格的程序,随意减免收入和增加支出;一些政府部门的会议纪要和改革方案作为财政部门必须拨款的依据;没有科学论证就轻易立项等。这些都表明中国在预算立法和执法方面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