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干预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原则(1)
目标的确定性。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目标通常包括: 使存量房地产资源得到最有效的使用; 保证为各类生产生活需要提供适当的入住空间; 引导新建项目的位置选择; 满足特殊群体的需要。(2) 政策的连续性与协调性。体现新旧政策的衔接; 体现与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套; 体现多元性与系统性的统一。(3)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即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物业的供给、分配和消费途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政策,同时这种政策还要有明确的导向性,以帮助市场的参与者准确把握自己的行为取向。(4) 政策的公平性和效率。既要通过资源和利益的公平分配来维持社会的稳定,又要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