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核素治疗
放射性核素治疗是利用放射性核素在衰变过程中放射出来的射线,主要是β线的辐射效应(见“核射线的生物效应”条)来抑制和破坏病变组织的一种治疗方法。根据不同的病种,可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❶特异性内照射治疗: 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法,即给病人口服或注射某种放射性核素制剂,通过机体的吸收、分布或代谢,特异性地浓聚于某一器官或病灶组织中,而其他组织分布较少。用Na131I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及甲状腺转移癌、用32P治疗某些血液病、用35S治疗软骨肉瘤均属这一类;
❷腔内治疗:是将32P或198Au等核素制成适当的胶体,引入有病变的胸腔、腹腔、滑膜腔等,在局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消除残留病灶并减少渗出液;
❸敷贴治疗: 是将32P或90Sr等核素制成敷贴器,直接敷贴在病灶的皮肤、粘膜、角膜上,以治疗表面肿瘤、慢性炎症等疾病;
❹组织间插植治疗: 是将封闭的小棒状放射源插入病变组织,在局部杀伤肿瘤细胞。此外还有用32P标记树脂颗粒,直接注入向肿瘤组织供血的动脉,或将放射性核素的胶体直接注射于肿瘤组织等方法。
放射性核素治疗的主要优点是:β-线的射程短,在人体组织中仅数毫米,治疗时病变组织受到较大剂量的照射,而周围组织损伤较小。其主要缺点则是:组织间插植治疗和腔内治疗都不易达到均匀照射病变组织的目的,因此疗效常欠满意,常常只能作为一种配合性手段,用于配合其他治疗肿瘤的措施,或仅用作姑息疗法。
用放射性核素进行治疗时,所用核素的剂量远大于诊断时的剂量,因此必须特别注意防护措施。在多数情况下,病人应当住在专门的病房中进行治疗,以防止对周围群众的辐射损伤及放射性核素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工作人员应当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远距离操作等,以尽可能减少辐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