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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 攻我之过者,未必皆无过之人也,苟求无过之人攻我,则终身不得闻过矣。我当感其攻我之益而已,彼有过无过,何暇计哉!
注释: 攻: 指责。计: 计较。
句意: 指责我的过错的人, 未必都是没有缺点的人, 如果要没有缺点的人才能指责自己, 那么这辈子也听不到别人对自己的意见了。我只应当感谢别人对自己的批评, 至于提意见的人本身有没有过错, 又何必去计较呢!
出处: 清·尹会一辑《吕语集粹·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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