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改书院为学堂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改书院为学堂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百日维新期间,光绪皇帝下诏,令各省督抚将各省府、厅、州、县之现有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西学之学校。天津有大小书院6处,集贤书院改为北洋高等学堂,会文、三取、稽古三书院归并改为天津府中学堂、天津县小学堂各1所。原设之头等学堂作为高等学,二等学堂作为初等学。问津、辅仁二书院改为学堂兼课中西学。于天津高等学堂内设编译局,编译中学所学课本。天津县不在祀典的庙宇,亦改为学堂。各书院的考试一律改试策论。戊戌政变后,又恢复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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