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及合并委员会依据 《证监会条例》第6条设立的专门监管上市公司收购及合并活动的机构。成立于1975年。其主要的职责是: 执行《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及 《香港公司购回本身股份守则》,对任何收购及合并活动进行聆讯,并对违反守则人士采取非法律性的处分,给予非官方的和公开的谴责。委员会共有10名成员,其中4名为证监会成员,4名来自财务机构,2名分别来自联交所和单位信托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证监会指派1名执行理事出任。 收购及合并委员会 收购及合并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Takeovers and Mergers依据《证监会条例》第6条设立的专门监管上市公司收购及合并活动的机构。成立于1975年。其主要的职责是:执行《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及《香港公司购回本身股份守则》,对任何收购及合并活动进行聆讯,并对违反守则人士采取非法律性的处分,给予非官方的和公开的谴责。委员会共有10名成员,其中4名为证监会成员,4名来自财务机构,2名分别来自联交所和单位信托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证监会指派1名执行理事出任。 ☚ 赔偿基金委员会 单位信托委员会 ☛ 00012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