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播撒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播撒》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的代表作之一,1967年由法国Seuil出版社出版,1981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英译本。在书中,德里达全面驳斥了西方形而上学传统思维方式,并以读解柏拉图著作的方式提供了解构主义阅读方法的范例。 本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中,德里达以柏拉图为典型代表,对西方哲学史中“在场”(presentatoin)的观念进行批驳。其主要材料是读解柏拉图的《斐多篇》(phaedrus);第二部分是对马拉梅(Mallarmé)关于模仿理论的评述(标题是“两个法庭”);第三部分则是评论飞利浦·索莱尔斯的“数字”理论(标题是“播撒”)。以下将三部分作扼要介绍。 柏拉图的《斐多篇》中提出了“pharmacy”(药)一词,其实这是此篇对话集中关于文字或书写作用的一次讨论。苏格拉底贬低文字,并以有生命活力的话语作为逻各斯的象征。德里达认为西方形而上学渊远流长的二极对立传统即来源于此,解构的使命就是分析柏拉图主义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例如,从词源翻译看,象征文字的“药”一词在希腊文中同时有“补药”和“毒药”的含义。所以,当柏拉图将文字比做“药”时,实际上并没有给出真正的价值判断,而释义者完全可以在上述两种含义中做出选择。可见“文字”完全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如果我们回顾一下苏格拉底之死(服毒而亡)的情景,就可以想像以上两个含义之间悬而未决状态的残酷。 德里达还从西方拼音文字的特点进一步说明准确定义“文字”(pharmacy的象征)的不可能性,按索绪尔词的差异性原则,它可以演变为pharmacia(一个神话人物),pharmaken(s一个魔术师的名字)等等,按这条意味链条,它就既不属于柏拉图的文本,也不属于希腊文的原意。 以pharmakon的词义为突破口,德里达分析了与该词有关的上下文,说明柏拉图关于“文字”一词的观点贯彻于政治、法律、医学、性等领域中,而这些是西方形而上学传统之源。 简单说来,“文字是写在心灵上的”,而真理显现于言语,而非文字,文字在苏格拉底眼中没有地位。写的价值源于一个只说不写的父亲,即逻各斯,父亲象征着太阳(善),写描画父亲的形象,但写的危险在于它外在于说。德里达认为写无法忠实地摹仿说,写的沉默空间与生动的说话中延绵的时间生命是无法重叠的,差异与离异不可避免(从这里出发,德里达发展了他的“文字学”)。那么,传统的说与写的自然关系便不纯粹了,它们之间的同一性断裂了。不在场的写对逻各斯的屈从就可疑了。 第二部分延续了对形而上学传统的批判,其角度是针对西方传统的模仿戏剧理论。这一理论的渊源其实是柏拉图的模仿论。德里达认为它是一种本体论,其涉及的或者是存在显现或表现论,或者是模仿者与被模仿者之间的完全相似关系。 为了批判这种理论,德里达引述了马拉梅的著述,按照后者的戏剧理论,被模仿的东西不是一个指称物或实在,而是模仿本身的活动。在这里模仿者和被模仿者之间的差别在被保留的同时亦被取消了。 第三部分取名为“播撒”,它取自索莱尔斯(P.Sollers)题为“数目”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的文本取自不同种类的题材而缺少连贯性,例如其引语、括号的删节,比喻的非常规使用。小说破坏了真实的场景,没有故事的主题,却穿插着各种文化文体,就好像是一场没有舞台的戏剧,词就是演员,也就是观众,在这里发生了不同文化,特别是东西方文化的对话。 此书的重点在第一部分,也比较好读,可作为理解德里达的入门教材。 播撒 “播撒”这个术语源自德里达《播撒》(LaDissémination)一书。它解说的是解构的意义观。解构以前的文艺理论通常认为文本(text)隐含着一个确定的意义,它要么是作者潜心编织的意图,要么是批评者透过丰富的感性材料所作的理性阐释。持有这样的意义观的人们不知不觉地被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主义牵着鼻子走。他们所追求的这个确定的意义换言之便是一个终极的意义,它是写作的也是阅读所围绕着的中心,一旦谁宣称已经把握了它,谁就成为文本的最高裁判,围绕文本所展开的活动要么停止,要么就范,否则将被视为异端邪说。于是一切潜在的、还没有为人们所认识和理解的因素就被有意无意地压抑了。解构否认文本的终极意义,因为意义是生生不息的。文本的意义属于语言。这里所说的语言不是通常意义上作为表达和交流工具的语言,而是解构意义上的语言,即广义书写。写作、阅读都属于广义书写。都是心灵书写机的活动,是无意识与意识的对话。作者写作时生产了意义,这是当时语境下的产物,或者说此刻文本对作者具有意义,但是它不是一成不变的。阅读也生产意义,阅读生产出来的意义是一个“仿制品”,即读出来的意义与原作品有密切的联系,甚至相似,然而终究不是同一个。作者也是一个读者,他或她每每对自己的作品也有不同的体会。不同读者无意识里贮存的“踪迹”(trace)不同,“踪迹”在每一次对话中的活动也不同,因此读出来的意义总是相异,文本是一个,意义却可以无穷无尽。阅读播撒意义的种子,它们在文本的土壤里生根、开花并结果。作品在阅读的耕耘中生存、发展并丰富。 德里达本人对“播撒”的描述是:“播撒把自己放在开放的‘dlifférance’的链条中……(播撒)并不意指什么,无法给它下定义……播撒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语义效果,它既不追溯某种原始的在场,也不神往将来的在场,它标志着……生衍着多样性。”它象征着文字和动作飘忽不定,相互派生,绵延不断。德氏故意制造文字的一词多义,让文字丧失彼此间的界限,使书写和阅读变得复杂而捉摸不定,以致作者和读者都无法完全捕捉文字的跳跃。德氏的文字学书写不受语法规则的束缚,打破文法与字意的界限,使它们融为一体。德氏常把词序打乱,重新组合,就像无规则的游戏,从而在结构上动摇了西方传统的语法学理论。这样,“播撒”的文字学形成一种异样文字,它使自己处于书写与阅读的“零度”,丧失了传统的支撑点。与逻各斯传统比较,文字学不在“书”中,不在“话”中,它不出台,用传统目光见不到它,它隐不可测,黑不见掌。文字的播撒就是写。 解构的“播撒”与燕卜逊(Empson)的“含混”(ambiguity)不同。前者属于哲学认识论的范畴;后者在语法修辞领域。意义的“含混”是说意义多而难以确认某一个,这种意义的模糊能丰富读者的想像,形成美感;意义的“播撒”(dissemination)是说意义没有穷尽,它在阅读中生长,这种意义观旨在提醒人们发展自己,不要固步自封;发展他人,不要排斥异己。 播撒bōsǎ撒(种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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