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包括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申请人须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4月。 1、全额奖学金:学费、紧急医疗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一次性安置费和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2、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3、国际旅费:国际旅费原则上自理,另有协议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