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司官司名。
职源与沿革嘉祐五年(1060)八月,始以权陕西转运副使薛问专领本路监牧及买马公事,设局置官,是为之始。元祐元年七月二十九日去“监牧”二字(《宋会要·兵》22之4、《宋史·兵志》12、《宋会要·职官》23之16、《长编》卷516壬辰)。
职掌广采良马,并厩牧蕃息,以供补逐路诸军及递马之需(《宋会要·兵》22之3、10)。
编制初以陕西转运使兼,后专设提举官、勾当公事官。监牧司与买马司分局治事。提举司下,于原州、渭州、德顺军置买马司并直辖同州沙苑监及凤翔府牧地(《长编》卷402已亥、《宋史·兵志》12、《宋会要·兵》22之4)。
简称❶陕西监牧司。《宋会要·兵》21之7:“(治平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同州沙苑监近割属陕西监牧司。”《长编》卷516壬辰:“(元符二年闰九月)诏沙苑监依旧拨属提举陕西等路买马,仍以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司为名。” ❷监牧司。《长编》卷337壬申:“量减监牧司年额马数。”《宋史·兵志》12:“(熙宁)十年,又置群牧行司,以往来督市马者;元丰三年,复罢为提举买马监牧司。” ❸提举陕西买马司、陕西买马司。元祐元年七月二十九日后,去“监牧”二字,为正称。《宋会要·兵》22之10:“(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陕西买马司岁获马数无宽剩。”“提举陕西买马司言”《长编》卷383甲申:“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司名合除去‘监牧’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