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官名。宋代置。掌一路常平、义仓,及茶、盐专卖政令。《宋史·职官志七》: “乃诏诸路提举茶盐官改充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 提举南京路榷货事 提举右八作司同提举 ☛ 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差遣名。南宋绍兴二年八月见置知江南东路提举常平茶盐公事(《要录》卷57癸丑)。五年闰二月二十二日,提举常平司并入茶盐司,始置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宋会要·职官》43之23)。绍兴九年九月十四日,改作经制某路干办常平等公事(《宋会要·职官》43之26)。绍兴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通置提举常平茶盐公事(《要录》卷154己亥、《宋史·职官志》7《提举茶盐司》)。
简称❶提举常平官。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官,因职事有分管常平、或茶盐之不同,或省称提举常平官。《要录》卷154戊辰:“诏诸路提举常平官复为监司。”《宋会要 ·职官》43之29:“常平官今来改充提举常平茶盐公事,依旧法为监司,与转运判官序官。” ❷提举。《宋会要·职官》48之79:“(淳熙七年)从江西提举陆游请也。”《陆游集》卷18《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淳熙己亥)朝请郎、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赐绯鱼袋陆某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