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勘官官名·宋置。负责审理诸州的大狱。《宋史·太宗纪》:“五月辛卯,置详覆推勘官。”《宋史·刑法志》:“置御史台推勘官二十人,皆以京朝官为之。凡诸州有大狱,则乘传就鞫。” 推勘官 推勘官官名。宋代置。掌推劾三司诸事。《续资治通鉴·宋纪·英宗治平三年 (公元1066年)》: “罢三司推勘官。”《宋史·职官志二》: “三司推勘公事1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诸部公事。” ☚ 推策郎 推勘公事 ☛ 推勘官官名。(1)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置,属御史台。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元丰改制后废。(2)宋代三司置,亦称三司推勘公事,主管三司推勘院,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 推勘官差遣名。隶御史台。北宋淳化元年五月十七日始置,二十员,咸平元年置十员,后不复置。诸路州县有大狱,则乘传赴置狱处审理,以慎重刑法。由京朝官充(《长编》卷31辛卯、《分纪》卷14《推直、推勘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