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工程1995年3月,天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以帮教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为内容的“挽救工程”。该工程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的实施举措,对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天津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市局要求,全市各派出所共确定挽救对象13068名。广大基层民警全力投入此项工作,根据挽救对象的特点,逐人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仁爱之心、诚信之心艰苦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内,12545名违法犯罪青少年改好或停止了违法活动,占全市挽救对象的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