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能负担
根据纳税人税收负担能力大小确定缴纳税款数额的一种税收负担原则。衡量纳税人负担能力的标准,根据不同的课税对象可以有多种选择,一般都以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或拥有财产的数量及其所得收入为标准。以收入水平为标准体现按能负担原则,要求收入多,纳税能力强的多纳税; 收入少,纳税能力弱的少纳税; 没有收入和负担能力的则不纳税。按能负担是我国公平税负原则的重要方面。在西方财政学中,按能负担原则包含两方面的涵义: 一是横向公平,即纳税能力相同,处于同等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数量应当相同; 二是纵向公平,即处于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数量则不应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