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的职业道德在任何社会制度下,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双方与一切有关人员均应遵守的言行准则。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推行招标投标制,理应更加提倡招标投标的职业道德,高度发扬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作为招标方,在招标工作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主要是:(1)不泄露标底; (2)不接受投标人的贿赂;(3)不与投标人勾结而从中营私舞弊;(4)在评标定标过程中秉公办事等。作为投标方,在投标工作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主要是:(1)不在投标人之间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抢标、夺标; (2)不向招标人行贿;(3)不以其他一切不正当手段而得标并从中牟取非法利润; (4)在投标过程中遵纪守法,讲求信誉等。作为评标机构的参加人员等,主要是不谋私利、公正服务。 由于招标投标带有强烈的竞争性,以及我国法制建设尚待完善而国家正式的招标法尚未产生,因此国内建筑市场必须加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以打击歪风邪气,宏扬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