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五代时赵在礼搜括民财。《新五代史·赵在礼传》载: 赵在礼任宋州,搜括无度,已而罢去,宋之民喜而相语曰:“眼中拔钉,岂不乐哉!”顷之,在礼又受诏复职,到宋,勒令辖区每口出钱一千,自号曰“拔钉钱”。后世因以谓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
拔钉钱
或写作 “拔丁钱”。五代后唐末的一种苛捐杂税名。《新五代史·赵在礼传》记载: 五代时, 宋州节度使赵在礼, 横征暴敛, 不久罢去。宋民喜而相谓曰: “眼中拔钉,岂不快哉! ”赵在礼闻之大怒, 要求留任一年, 获准后勒令管辖地区之内, 每口出钱一千, 自号曰:“拔钉钱”。后来即用 “拔钉钱”指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