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原理Choutiyuanli
也叫鸽笼原理,是数学的基本原理之 一,基于以下事实:如果鸽子数多于笼子数,则至少有2只鸽子共一笼。根据鸽子数与笼子数,对于笼内的鸽子数作出判断。
抽屉原理I 把m+1件物品放入m个抽屉, 那么至少有一个抽屉中放了两件或两件以上这种物品。
例1:把10个乒乓球放入9个抽屉, 那么至少有1个抽屉中放了两个或更多的乒乓球。
例2:某年级有学生367人,证明至少有两人生日相同。
这是因为一年有365或366天, 因而有366种不同的生日,我们把这366种不同的生日看作“抽屉”,把367个人按各自生日归入相应“抽屉”, 这样根据抽屉原理, 至少有2人生日相同。
例3: 在100公里长的铁路线上建设11 个火车站, 那么至少有两个车站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0公里。
我们把100公里长的铁路线每10公里一段分为10段,这10段作为“抽屉”, 火车站作为“物品”, 由抽屉原理,至少有两个火车站落在同一段内,它们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0公里。
例4:任取5个自然数,证明,至少有两个数之差能被4整除。
证:把所有自然数分成4类,第一类是所有被4除余1的数,第二类是所有被4除余2的数,第三类是所有被4除余3的数,第四类是所有被4整除的数。这4类作为4个“抽屉”,任取的5个自然数作为5个“物品”, 由抽屉原理,至少有2个数取自同一类,它们被4除有相同的余数, 因此它们的差被4整除。
例4是把同余类作为“抽屉”,(参见《同余问题》,这类问题很常见,其一般形式为:任取k+1个自然数,其中至少有两个数的差能被k整除。
例5:某托儿所阿姨给5位小朋友分发糖果,每位小朋友至少分得一块, 证明必有一些小朋友分得的糖果数目之和能被5整除。
证:设5位小朋友分得的糖果数目分别为a1、a2、a3、a4、a5, 考虑下面的5个数, a1,a1+a2, a1+a2+a3, a1+a2+a3+a4, a1+a2+a3+a4+a5如果这5个数中某一个能被5整除,则问题已经解决,否则,这5个数分属5的4个同余类, (被5除余数分别为1、2、3或4), 由抽屉原理, 至少有两个数属于5的同一个同余类,它们的差被5整除,而这5个数中任意二个的差都是a1、a 2、a3、a4、a5中某些数的和, 问题得证。
使用抽屉原理解题,关键在于确定以什么作为“抽屉”,以什么作为“物品”,弄清抽屉与物品之间的数量关系, 有时,“抽屉”和“物品”的关系在题目中表现得比较隐蔽,需要仔细地观察分析,请看下面的例子。
例6:如图,3×7=21个小方格, 每个小方格涂以红、黄、蓝三种颜色之一, 要求位于同一列的三个小方格所涂颜色两两不同,那么,至少有两列的涂色方式相同 (即从上到下有相同的颜色顺序)。
在这个问题中, 我们先考虑一列三个小方格的不同涂色方式, 自 上而下有1. 红、黄、蓝, 2. 黄、蓝、红.3. 蓝、红、黄. 4. 红、蓝、黄、5. 黄、红、蓝,6. 蓝、黄、红,共6种,把这6种不同的涂色方式作为“抽屉”,把7列作为7个“物品”, 由抽屉原理,可知至少有两列涂色方式相同。
例8:把50册书分赠给10名优秀学生,每人至少得一册,那么至少有2名学生得到的书册数相同。
如果10名学生得书册数两两不同,那么书的总数至少是1+2+3+…+10=55册, 而现在只有50册书,故至少有2人得书册数相同。此处按得书的册数不同划分“抽屉”,得书1册的,归入1号“抽屉”,得书2册的归入2号“抽屉”, 余类推。由于书的总册数小于55,可推知,实际使用的“抽屉”,数小于10,据抽屉原理即得结论。
抽屉原理Ⅱ 是抽屉原理的一般情形,把km+n(k、m、n是自然数)件物品放入m个抽屉,则至少有一个抽屉中有m+1件或者更多的物品。
例1: 假定年龄分别为21, 22, 23, …, 30岁的10个人围坐一圆桌,那么不论怎样安排坐次必有3个相邻的人年龄之和不小于77岁。
实际, 每相邻3人构成一相邻3人组,10人围坐一圈,就有10个相邻三人组,我们把一相邻3人组中3个人年龄之和称为该3人组的年龄,那么所有10个3人组年龄总和为
3× (21+22+23+…+30) =765。
把10个3人组看作10个“抽屉”,总年龄765岁看作“物品”,据抽屉原理Ⅱ,可知必有一个相邻3人组,该组中3人年龄之和不小于77。
例2:在纸上任取6个点,任意两点之间用红笔或者用兰笔连一条线(只准选一种颜色,连一条线),那么在这六点中必可找到3点, 这3点两两之间的连线有相同的颜色。
固定6个点中的一个设为A, 考虑它与其它5点的5条连线的颜色,由于只有两种不同颜色,故至少有三条连线的颜色相同,不妨设为红色,假定这三条连线的异于A的端点分别为B、C、D,考虑B、C、D之间的连线颜色,若它们之间连线颜色相同,则问题解决,否则, 这三条连线中必有一条为红色, 其二端点与A之间的3条连线颜色相同。
抽屉原理与分类 抽屉原理可以用来进行一些存在性判断, 应用抽屉原理的关键在于正确地设置抽屉, 而设置 “抽屉” 与集合的分类常常是一回事。
例1: 随便找10个人, 其中至少有两人, 他们在10个人中相识的人数一样多。按认识的人数把10个人分成10类,一个人也不相识的算第一类, 只与1个人相识的算第二类, …, 与所有其他人相识的算第10类。由于人数与类数都是10,无法直接使用抽屉原理,但是若第1类不空, 就是说至少有1人与所有其他人不相识,那么第10类必为空,即没有人与所有人都相识,反之亦然,因此第一类与第10类至少有一类为空。这就是说10个人按上述方式分类, 至多有9类不空,把不空的类作为 “抽屉”, 应用抽屉原理即得结论。
例2: 某班40名学生算术考试得分总和为3 179分,又知每个人得分均在60分以上,那么至少有两个人成绩相同。按分数把全班学生分类,不同得分有41种可能 (从60到100), 因而分为41类, 无法直接应用抽屉原理。但若所有学生得分都不相同,那么总分至少是3 180分(60+61+…+99) 与题没矛盾, 因此,可能的41类中,至少有2类为空,即40名学生分为39或少于39类, 利用抽屉原理即得结论。
以上两例中,抽屉个数均不少于物品个数,不能直接使用抽屉原理, 但依题意可推知某一个或某几个抽屉是空的,而不空的抽屉数少于物品数。这时再利用抽屉原理得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