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具体分配土地的原则。即分田时先调查清楚人口田亩,确定分田额,再以原耕为基础,多余的土地抽出,不足的土地补足,并抽肥沃的土地补助薄瘦的,做到肥瘦合理搭配。1929年7月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明确提出 “分田以抽多补少为原则”。接着, 当时的闽西根据地主要领导邓子恢, 针对富农只抽瘦田给农民, 引起农民不满的情况, 又提出“抽肥补瘦”, 并于1930年6月由毛泽东在长汀南阳(今属上杭)主持召开的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席会议上得到支持, 在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决议案中, 正式规定 “应该于‘抽多补少’之外还加上 ‘抽肥补瘦’一个原则。”会后, “双抽”在赣西南和闽西根据地得到实行。限制了富农把持肥田, 保护了广大贫苦农民利益, 推动了土地革命的开展, 但缺点是使少数土地较多的富裕中农要多出一部份土地, 侵犯了他们的利益。 ☚ 兴国土地法 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 抽多补少,抽肥补瘦chōu duō bǔ shǎo, chōu féi bǔ shòu抽取有多余的,弥补缺少的。也单作“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抽多补少,抽肥补瘦chōuduōbǔshǎo,chōuféibǔshòu〔其他〕 抽有余,补不足。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结论》:“打乱平分,虽然有它的好处,但阻力太大,为了减少阻力,还是~的办法好。” △ 用于处事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