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资金管理原则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资金“按资配套、专款专用、统筹统还、限额调控”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配套管理,以计划制约资金,以资金保证计划的实施。各分行配套资金按当期新增资产与负债的差额核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权(不含日拆临时性借款)、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权和境外筹资权,全部集中在总行,由总行统筹统还。分行及其以下机构的信贷资金需求,主要通过向上级行借款解决。在粮棉油收购旺季或有特殊情况头寸难以满足临时需要时,分行及分行以下机构可以通过临时性融资方式解决。资金调控实行限额管理办法,限额采取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核批的办法确定。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运动规律,上级行对下级行要分别核定旺季和淡季银行专户资金限额,并严格按照核定的限额进行资金调拨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