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之原质
我国第一代新闻学者研究报纸性质时使用的一个概念。1927年,戈公振在其著作《中国报学史》中论证了“报纸之原质”。他认为,大凡事物之原质,是该事物一开始就存在,并一直保持下去的特性。从这种认识出发,他指出:“报纸之原质,质言之,即新闻公布之谓也。”“报纸之原质,直可谓新闻。”(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12、17页)在此之前,邵飘萍也有类似的论述,他说:“构成报纸之最重要原料厥惟新闻。”(《新闻文学》第385页,新闻出版社1987年版)戈公振不同意将“发表意见”看作报纸之原质,指出:“从报纸发达史上研究,发表意见,决非报纸原质之特色,乃附带而生者也。”(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页)他还论证了报纸外观的原质和内容的原质。他认为,公告性是报纸外观之原质,即公开发布新闻是报纸的根本特性。他还认为,时宜性和一般性“互相维系而成报纸之特殊形体,故不能不以此特殊形体之自身,作为报纸内容之原质。此特殊形体,可名之曰新闻,即新闻为报纸内容之原质。”(《中国报学史》第15页,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戈氏所论“时宜性”,是指新闻的及时、现实等特点;所论“一般性”,是指新闻引起大多数人的兴趣这一特点。戈氏所用“报纸之原质”的概念,是受德、日新闻学研究的影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