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发行工作守则》
我国报纸发行业的第一个行业自律性文件。中华全国报业经营管理协会发行委员会制订,1990年3月通过并发布。该守则要求各报社应注重对发行人员的培养和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各报的发行宣传工作做到不言过其实,不采用肆意抬高自己、贬低损害其它报刊的不正当手段,树立和发挥正确的竞争意识;要求各报在发行工作中提倡热情为读者服务的精神,注意收集和反映广大读者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提高报纸工作质量;要求各报积极配合邮局报刊发行部门搞好报纸宣传推广工作,不应采用高奖励、搞回扣的办法,助长发行中的不正之风;要求各级各类报纸,无论采用何种发行方式,均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团结协作、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