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向调节税
指对我国境内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各种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投资方向调节税是从80年代对投资项目征收的建筑税演变而来的,国务院于1991年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目的在于国家运用税收这种经济杠杆作为手段,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调节投资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共分0%、5%、10%、15%、30%五个档次。设置差别税率的依据是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者实行低税率或零税率,反之实行高税率甚至惩罚性税率。